第四十二章
作者:逾白      更新:2024-01-16 13:41      字数:2185
  愧疚是越来越多,一辈子都赎不完的。
  教会我怎么穿婚纱和舞蹈服的唐哲修一开始自己都不会穿这些衣服。
  总是嚷嚷着这些衣服怎么跟复原出来的不一样。
  一开始跟我弄头发挺简单,后面头发越来越长,固定起来就有点难,我就开始偷偷剪分岔和枯黄。
  以前小时候不懂事,喜欢什么事都麻烦他,后面喜欢什么事都麻烦自己,不让别人知道自己什么不会。
  现在总听到有人在说我不人不鬼,尤其是那些婢女一篦子梳下来总是嫌弃虱子太多了的时候。
  连太子天天跟我坐一块儿,钱万叁她们的主子都没嫌弃我什么,她们先嫌弃起来了。
  也不知道钱万叁是不是知道了些什么,来了一趟把所有人都骂了一遍还让我好好管管她们,说什么我才是主子不要总是来劳烦他。
  话里还带了些委屈,因为我的丈夫不是他,他感觉自己在为别人精心养白菜。
  但他没什么恶意。
  他对我的感情比起他认为的爱,我更觉得像是惺惺相惜。
  之前的几个朝代也好,现在的大唐也好,女子不会因为相貌而受到多大优待,是否比大多男人有优待不是取决于性别,而是你是谁你是什么身份你的家境怎么怎么你的才华又怎么怎么。
  在一群因为他有钱而恭维他接近他实际上是很看不起他的。
  人们更喜欢带来两国贸易和交往的丝绸之路商人而不是赚自己人的钱不能为官的本土商人。
  他会做的我也会做,我也会赚钱,我还能参加考试,我不确定他羡不羡慕我,但是我就像是一块金子,走哪都有人看得到我的光,这是他对我说的。
  唐修哲我对他的感觉更像是亲情,知根知底,他陪了我一路,从我小时候被别人吊着打到我能保护他帮他修好机器再到我出嫁。
  李承他骗过我,我不会喜欢一个带着面具还想要得到我真实的人走得很近,哪怕我知道他其实一直想要一个人真心对他。
  我对李佑更多的是心疼,现在我有种无力的感觉我不知道是我多多少少有点喜欢他还是我堕落了现在对他更多的是麻木。
  敖澈还有杨复我的始终印象都是很威风很自由,但是自从认识久了以后我感觉我会打破他们的生活,我住在大宅子里被迫学习着冠冕堂皇的客套话,而不是怎么于山上的动物好好相处万物皆要善待,我学习的永远是人高于一等,有了权利想让谁怎么样都可以随便找个理由,这永远在告诉我,我和他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
  而宇文对我而言不一样,他很温柔,不是表现在脸上还是行动。
  我第一次见到他,手里抱着一只兔子肩上趴着一只。
  身上都有血,我以为他是个猎户,没想到他让我帮忙看着下兔子他去找草药。
  他不经常笑,但是他对待小动物的态度就像是对待珍宝。
  他也没有坐骑,跟我说是没有御剑好,实际上谁知道呢。
  他就像是我年少时一场无疾而终的梦,神秘且带着诱惑,可以让我努力变得优秀但是还是不够强大看着他死在我怀里。
  最后我一厢情愿的梦醒了,我也该告别那个白发少年成亲了。
  最终选择了南宫和我父亲多多少少也有点关系。
  可能是因为他不娶公主也要娶我过安生日子,可能是最晚成婚的年龄到了他也最适合,不接受就要受罚了。
  也可能是连云锦鹤都来提亲了,再不成亲皇上就会不高兴了。
  我觉得最合适我的貔貅和能让我先回去自己等雨停的书生,我会选书生,我也确实这么选的。
  选了以后我曾经求而不得的那场梦就该彻底醒了,但我一直没放弃,哪怕我自己都开始放弃了都会骗自己说没放弃。
  我的偏执和出格似乎都是因为宇文而起。
  我不爱冒险,我努力学茅山和马术还有武术都是为了去找我喜欢的人,能与他并肩。
  想了这么多让我有一种我老了的感觉,但是我的一生真的快走完了。
  折算了一下我能给南宫和吐吐的真的不多,但是挥霍一辈子是完全够的。
  但是补偿给钱万叁的那一半真的对他而言不算多,可能最多就一年不到就赚回来了。
  我好像看不到那个白发少年回来了。
  我再看不到那个喜欢兔子的人。
  如果爱情像学习一样那该有多好,我付出努力你给我结果。
  虽然我偏偏什么都学的会我也努力了,但是还是得不到结果。
  我感觉我能去把我以前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了。
  如果有机会我一定会写出来,名字就叫才女的隔层纱也失败。在赶考季绝对能受到那些千金的热捧。
  然后我和南宫的故事就叫属于我的书生。
  李四和我的故事可以叫骗子和我的故事,那个骗子可以背我去看安神医也可以得住我和别人出去约会,但他不是我的良人。
  我觉得我和李佑的故事不需要写成书,写成书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书,大概不是一男一女碰到了就混日子就是自扒堕落皇子的日常。
  敖澈和我的故事写出来预计可以把玄幻榜排名第一刷下来,毕竟现在还没人敢试着救一条黑龙还要被追杀。
  杨复和我的故事是千千万不能写的,最近朝廷就很苦恼怎么灭了占山为王的土匪的事情,现在写出来就是妥妥的箭靶子。
  而唐管家和我的事情,写出来是会受到热捧,但是在现在的人眼里是奇思妙想,在未来的人眼里他这样会违规改变未来,他教会了我很多未来的人的生活方式和怎么样做事更轻松更能偷懒。
  我和钱万叁相遇到至交没什么,总结起来就是他看我有钱,我们很投缘,可能两个商人的故事会在世人眼里只剩下铜臭味。
  云锦鹤貔貅的身份对我而言很吃香,而且从那次他帮我抢回钱袋让我知道了我就算是目前秋收所有的冠军,也不意味着我能赢过那些不崭露头角的。
  我也守不住我爱的人。
  和他的故事就像是我的一场成长,他也在看着我成长。
  想了这么多真的好累,但是我感觉很开心。
  嘴角勾了勾呵了呵气,眼睛热了起来